投保须知

投保须知及声明

一、投保须知

1投保地区

本计划仅限在中国大陆有固定居住地的人士投保。

2.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www.tk.cn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3.如实告知

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4.信息变更

如果您的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2-3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5. 偿付能力告知

【公司偿付能力告知】我公司2018年第4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91.64%,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91.64%,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

6.公司风险综合评价

【公司风险综合评价】中国保监会发布了2018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我公司被评定为B类。


二、产品说明

1.   本产品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年龄限制为出生满0周岁-60周岁(含)。对于成年人(须满18周岁)投保,投保人可为被保险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对于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投保,投保人必须为其父母;

2.   本产品为一年期健康险产品,保险期满时,在符合健康告知条件且无间断投保情况下,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后,续保合同生效。上述为同一被保险人续保本保险的续保合同无等待期。如本保险产品统一停售,则保险人不再接受投保人续保申请;

3.   本产品含重大疾病给付责任、轻症疾病给付责任,以及少儿白血病给付责任(少儿版)/男(女)性特定疾病给付责任(成人版),保险期限内,如先发生轻症保险责任,少儿白血病给付责任(少儿版)/男(女)性特定疾病给付责任(成人版)继续有效;如先发生重疾责任及少儿白血病给付责任(少儿版)/男(女)性特定疾病给付责任(成人版),轻症保险责任同时终止,本产品保险合同终止;

4.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人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给付责任终止;

5.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人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6.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白血病,保险人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白血病疾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限少儿版);

7.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保险合同所定义的男(女)性特定癌症,保险人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男(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限成人版)。

8.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男性癌症疾病为(仅成人版男性方案):

指原发于男性肺部、胃部、前列腺的恶性肿瘤(由其他器官转移至肺部、胃部、前列腺的非原发性癌症不在保障范围内),恶性肿瘤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9.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女性癌症疾病为(仅成人版女性方案):

指原发于女性乳房、宫颈、卵巢的恶性肿瘤(由其他器官转移至乳房、宫颈、卵巢的非原发性癌症不在保障范围内),恶性肿瘤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三、投保声明

1. 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 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3. 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你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你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人已知晓同一保险期限内,本产品最多可购买一份,多投超出部分保单自始无效;

5. 本人已知晓本产品无犹豫期,网上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产品等待期为保险生效后90天;

6. 本人同意你公司通过手机(包括手机短信)、E-mail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

 

附:

短期费率如下:

保险期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百分比(%)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注:保险期间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1个月以上,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2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计算,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