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声明书

投保声明

 

1. 您购买的是由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大都会人寿”或“本公司”)销售并承保的保险产品。大都会人寿注册地在上海,目前在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四川、重庆、辽宁、湖北、福建(不含厦门)设有分支机构,如欲了解大都会人寿及其分支机构的更多信息,请登录https://www.metlife.com.cn/about-us/disclosures/info_annouce.html

2. 保障计划名称:京东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组合

保险条款名称: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报送文件编号: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14] 022

条款文字编码:中美联泰大都会[2014]意外伤害保险008

3.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

4. 投保年龄:18-60周岁

5. 投保期限:自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单生效日的24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6. 受益人:本保险身故受益人默认为法定继承人,如您需要指定受益人,请拨打大都会人寿官方服务热线:400 818 8168

7. 投保地区:本保险产品由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港、澳、台、新疆、西藏除外)销售并承保。大都会人寿在以下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广东、四川、辽宁、湖北、福建(不含厦门),如果您在大都会人寿设有分支机构以外的区域,理赔时效可能会受到影响,但不影响正常承保。

8. 若被保险人从事以下不承保的职业、位于以下不承保的地区或存在以下任何一种不可投保的情形,则本公司不接受投保;若您仍为其投保,属于不如实告知,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保险不承保的职业:钢骨结构工人、鹰架架设工人、建筑水电工(地下)、建筑业短工、潜水工程人员、爆破工作人员、有关高压电之工作人员、硫酸/盐酸/硝酸制造工、火药爆竹制造及处理人、烟囱清洁工、特技演员、动物园驯兽师、远洋渔船船员、近海船船员、矿工、所有海上作业人员(含潜水作业人员)、战地记者、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镇暴警察、特种兵。

本保险不承保的地区:古巴、车臣地区、乌克兰、阿富汗、布隆迪、刚果、科特迪瓦、利比亚、尼日利亚、卢旺达、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朝鲜、也门、前南斯拉夫地区、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及其他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地区。

被保险人有以下情形中的一种或多种不可投保:

被保险人曾经或正在使用任何成瘾药物、毒品;,或患有癫痫、精神病(包括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

9. 责任免除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四、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六、被保险人猝死;被保险人非乘客或被保险人乘坐非正在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

七、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但无法证明被保险人的失踪为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不退还本合同已收保险费。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10. 阅读条款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阅读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

11. 保险合同和发票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险合同与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需要纸质保单和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4008188168

12. 电子保单

您可以通过登录大都会人寿官网(https://www.metlife.com.cn)进行注册并查看电子保单或拨打本公司电话4008188168查询、验真。

13. 投保流程

请您根据页面指示,完成投保操作。

14. 承保流程

您完成投保后,若本公司核保通过,将向您签发电子保险合同;若本公司不同意承保,则将收取的暂收保险费及时、全额无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返还到您的缴费账户。

15. 保全、退保流程

保险合同成立后,如果您的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或是您需要调整保险计划,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

16. 理赔流程:

本公司依据《理赔申请书》上标明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或提供的存折复印件等信息,将理赔款转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账户中。如您有何疑问,请与本公司理赔部门取得联系。

报案电话:400-818-8168

网上资料提交:chinaservice@metlife.com


17. 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否则本公司将按《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投保单中填写各项内容均属实,或有告知不实,大都会人寿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大都会人寿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本人(即投保人及,如适用,被保险人)在此授权大都会人寿,大都会人寿继承人、受让人、中国境内外关联方以及大都会人寿授权的第三方服务者(以下统称:大都会人寿及相关方)在中国法律允许或要求的范围内,在中国境内外,从各种渠道收集与本保险申请和与可能订立及履行相关保险合同有关的任何本人的个人信息,并已知晓并同意大都会人寿及相关方将在下列情况下收集、使用、存储、披露、传送或以其他的方式处理任何本人的个人信息:(1)审核本申请书,签订或履行可能订立的相关保险合同,并/或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时;(2)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大都会人寿的合规制度或计划时;(3)拟向本人提供其他金融产品和/或服务时;(4)进行直接行销、或数据处理等。同时本人在此确认已经获得本人所指定的受益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同意,为上述目的向大都会人寿及相关方提供和授权使用他们的个人信息资料。

19. 您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0. 咨询、投诉和建议:

如果您需要咨询有关投保、退保、保全、理赔等保单服务或者进行维权投诉,或者发现假冒我公司名义的网站、网页或APP应用,以及与我司品牌、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虚假信息或欺诈行为,您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188168,或者莅临我司办公地点(点击https://www.metlife.com.cn了解详情)与我们联系。

21. 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关于本公司最新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等信息,请您登录官网https://www.metlife.com.cn/about-us/disclosures/public/changfu.html 进行查询。

注:上述关于保险产品的介绍谨作参考之用,具体内容应以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的规定为准。

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此保险的《投保须知》、《产品条款》和相关告知和声明,并在确认您已理解并接受有关保险责任、免除责任条款和个人信息使用授权等内容后,再点击“确认投保”。您点击“确认投保”,则视为您已同意此保险的《投保须知》、《产品条款》和相关告知和声明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