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

1.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为出生满30天(包含30天)-49周岁;

2.同一保险期限内,本产品最多可购买一份,多投超出部分保单自始无效;

3.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者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为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等待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为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等待期;不间断连续投保本保险的保险合同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门急诊或住院的,相应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4.本产品门急诊医疗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

5.成人(18-49周岁)门急诊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元;少儿【出生满30天(含30天)-17周岁】门急诊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元;

6.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罹患疾病,并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诊断必须进行必要的门(急)诊、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其门(急)诊(不包括急诊留院观察期)医疗费用(以下简称“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门急诊费用、住院医疗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按如下公式给付保险金: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100元绝对免赔额)×70%;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100元绝对免赔额)×80%

(2)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门急诊费用、住院医疗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人按如下公式给付保险金: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已获得的门急诊费用补偿-100元绝对免赔额)×80%;

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已获得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100元绝对免赔额)×100%

7.本合同所约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8.本产品为一年期产品,保险期满时,经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连续投保申请,并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后,连续投保合同生效,连续投保合同具体的生效日以保险人另行签发的保险单的日期为准。如本保险产品统一停售,则保险人不再接受投保人连续投保申请。

9.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制为1-4类,如投保人员实际职业类别与投保时填报的职业类别不符,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为出生满30天(包含30天)-49周岁;

2.同一保险期限内,本产品最多可购买一份,多投超出部分保单自始无效;

3.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者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为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等待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为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等待期;不间断连续投保本保险的保险合同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门急诊或住院的,相应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4.本产品门急诊医疗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

5.成人(18-49周岁)门急诊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元;少儿【出生满30天(含30天)-17周岁】门急诊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元;

6.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罹患疾病,并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诊断必须进行必要的门(急)诊、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其门(急)诊(不包括急诊留院观察期)医疗费用(以下简称“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门急诊费用、住院医疗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按如下公式给付保险金: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100元绝对免赔额)×70%;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100元绝对免赔额)×80%

(2)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门急诊费用、住院医疗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人按如下公式给付保险金: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已获得的门急诊费用补偿-100元绝对免赔额)×80%;

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已获得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100元绝对免赔额)×100%

7.本合同所约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8.本产品为一年期产品,保险期满时,经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连续投保申请,并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后,连续投保合同生效,连续投保合同具体的生效日以保险人另行签发的保险单的日期为准。如本保险产品统一停售,则保险人不再接受投保人连续投保申请。

9.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制为1-4类,如投保人员实际职业类别与投保时填报的职业类别不符,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