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约定

京东泰康少儿综合意外医疗险方案一特别约定

1、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满30 天(含30 天)-17 周岁(含17 周岁);

2、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100.00 元,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3、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在扣除免赔额和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包含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门急诊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后,依照100%比例给付;

4、本产品意外住院津贴责任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 天,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50 /天),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 日为限;

5、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 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 万元;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

京东泰康少儿综合意外医疗险方案二特别约定

1、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满30 天(含30 天)-17 周岁(含17 周岁);

2、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100.00 元,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3、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在扣除免赔额和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包含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门急诊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后,依照100%比例给付;

4、本产品意外住院津贴责任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 天,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100 /天),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 日为限;

5、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 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 万元;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

京东泰康少儿综合意外医疗险方案三特别约定

1、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满30 天(含30 天)-17 周岁(含17 周岁);

2、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项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100.00 元,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3、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在扣除免赔额和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包含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门急诊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后,依照100%比例给付;

4、本产品意外住院津贴责任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 天,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250 /天),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 日为限;

5、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 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 万元;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