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

1、被保险人如果罹患本保险条款所列疾病,在保险公司(含本公司及本次投保)所能获赔的保险金,剔除保险费后,累加未超过100万元。

2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未曾被任何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收额外保险费或作任何形式的合同修改。

3、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未曾因病(非意外事故)导致:连续服药、接受治疗超过 30 天,或被医生建议住院或手术。

4、被保人过去六个月内没有反复头痛头昏、胸痛、咯血、气喘、肝区不适、腹痛、血尿、便血、紫癜、消瘦(近三个月内体重变化是否超过 5 公斤)。

5、被保人目前或曾经未患有下列疾病或症状: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血管瘤,良性脑肿瘤,脑膜炎/脑炎,脊髓灰质炎,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冠心病,心肌炎,心肌病,肺动脉高压,心脑血管疾病,运动神经元病,癫痫,瘫痪,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硬皮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氏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精神类疾病,艾滋病或HIV感染,慢性肝炎或肝硬化、肺气肿、肺心病、呼吸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多囊肾等肝肺肾脏器疾病,克隆病、溃疡性结肠炎、硬化性胆管炎等胆道肠道疾病,红斑狼疮,血液病或内分泌代谢疾病,胰腺炎,丝虫病,克-雅氏病,川崎病,嗜铬细胞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III 度烧伤,职业病,风湿免疫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体表或体内肿块、息肉、结节、黑痣增大、淋巴结肿大。

6、没有智能障碍、躯体畸形或功能障碍、肢体缺失;没有言语、咀嚼、视力、听力等机能障碍;没有酒精、药物滥用成瘾史以及使用毒品、镇静剂及其它违禁药物。

7、被保险人目前没有从事高危职业;没有参加飞行、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武术比赛、拳击比赛、赛车、蹦极、特技表演等危险运动的爱好;没有正计划到有战乱的国家工作或居住。

8、被保人目前没有怀孕。(被保人为 14 周岁(含)以上女性时填写)

92周岁以下儿童补充告知如下两点:

(a)被保险人没有出生孕周小于37周或出生体重低于2500g

(b)被保险人出生时没有早产、难产、呼吸窘迫、青紫婴儿、智能低下、唐氏综合症或其他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